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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 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人事劳动局)、教育局、团委、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在全市努力营造尊重创业、鼓励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做好大赛相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有关人员组成的合肥赛区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推荐等联系协调工作。

二、报名参赛条件

大赛分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参赛团队或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境内高校青年学生、青年农民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一)团队组报名

1.截至2016年1月15日,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年7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6.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二)企业组报名

1.该企业为2013年1月15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该企业有股权融资需求,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专项赛“农民工创业创新大赛”要求参赛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或曾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务工经历的农业户口人员;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企业组前六名项目。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至31日。

此次大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官网(www.qccy.org)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栏目同时接受注册报名并互设链接。报名时按“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类”、“高端装备制造业类”、“生活性服务业类”以及“综合类”等四大行业或农民工专项大赛选择一项报名,不得兼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教育、团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做好比赛报名动员、培训指导等工作,深入开展创业服务,使组织比赛的过程成为宣传政策、落实政策、为创业者服务的过程。积极做好参赛项目的组织报名和推荐上报工作,搞好参赛项目的筛选工作。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对本次大赛各环节的宣传,及时报道大赛进程和大赛期间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第二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合肥赛区组织委成员名单

附件2: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3号》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教育局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