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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五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2.doc

关于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五批)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园区各企业负责人:

省经信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五批)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软件函〔2017〕744号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第五批)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按申报范围、条件及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市(县)经信委正式行文上报。同时,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5月27日(原文件日期有误)前报送,相关资料表格请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