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17 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三届“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 2017 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三届“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团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国煤炭、钢铁、 汽车、港口、餐饮、国家级经开区、国家高新区团指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6—2025 年)》 要求, 引导动员广大青年职工提高职业技能、 投身岗位建功, 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 2017 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三届“振兴杯 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强化质量意识 培养大国工匠
二、 参赛对象
1. 年龄在 35 周岁 (含) 以下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的青年职工, 优先推荐具有竞赛职业 (工种)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的青年职工参赛。
2. 根据省级初赛成绩, 选派各职业 (工种) 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3. 在国家级一类大赛中已获得同职业 (工种) 前 5 名的职工不再参加此次大赛。
三、 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 设置汽车装调工、动画制作员、模具工、数控车工等 4 个竞赛职业 (工种)。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5月至8月为初赛阶段, 由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8 月至 9 月为决赛阶段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由全国大赛组委会 (名单见附件 1) 组织实施。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
为推动各级团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提高参与的普遍性, 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 20 个, 根据初赛组织情况、 “青创先锋 活动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 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级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做好初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初赛赛务工作要对标决赛相关要求, 考核内容要更加贴近企业生产实际, 赛务环节要确保公开透明。
2. 创新模式、扩大覆盖。各省级团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开展各职业(工种) 竞赛,探索构建联合办赛为辅助的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要充分调动广大职业青年参与大赛的积极性, 扩大 “振兴杯 品牌在职业青年中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3. 深化创新、 工作协同。 要注意将技能竞赛与“青创先锋“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根据 《关于引领职业青年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中青办联发 也2015页 14 号) 精神, 引导青年提升技能、创新创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开放式竞赛方式, 组织院校师生、 企业员工等进行现场观摩, 营造技能成才的氛围。 要注意将技能提升与探索创建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 QC 小组等工作结合, 竞赛内容和主题活动集中体现 “工匠精神 和 “质量 意识, 突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不断提升技能竞赛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要注意以 “振兴杯大赛为契机, 进一步做好青年技能人才的组织凝聚。
4. 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 在充分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媒体, 讲好“青工故事“, 传递“质量强国“坚守匠心等职业精神。团中央将开设大赛官方网站, 大赛技术文件、相关通知等信息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 官方网站将展示各地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大赛初赛的情况。各单位要将相关活动的简报、图片、视频等工作信息进行汇总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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